(一)保存好相关凭证,在主张医疗费时,要收集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以便准确确定赔偿金额。
(二)明确误工和护理情况,计算误工费要确定好误工时间和自身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要了解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
(三)留存交通费用票据,主张交通费时需保留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的票据。
(四)参考标准确定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给出的意见。
(五)进行伤残鉴定,若涉及残疾赔偿金,要进行专业鉴定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