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权人遇到买卖合同纠纷,要先收集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合同、一方事后追认的聊天记录等。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债权人应尽量调查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保留相关消费记录、经营流水等证据。
(三)夫妻双方在处理买卖合同事务时,若不是共同意思表示,未参与的一方要注意保留未参与且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