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遗产。比如夫妻双方各自的父母、子女等分别继承各自份额。
(二)一方先死亡,先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生存一方作为配偶有继承权,继承后其财产再作为遗产处理。
(三)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分配遗产;没有的则按法定继承。
(四)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