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者要留意三年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积极准备维权事宜,避免错过时效。
(二)在三年时效内,若想中断时效,可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等;也可让义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同样留存证据;还能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中断时效。
(三)如果权利受损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纠纷,要尽快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