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共同债务时,在分割财产过程中直接扣除已清偿的债务部分,再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二)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制定清偿方案。
(三)若双方无法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债务形成原因等因素进行判决。
(四)即便双方达成债务分担协议或有法院判决,债权人仍可向任一方追讨全部共同债务。承担全部债务的一方,可依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