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每年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该保险是为了维护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第三人。
其次,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发生事故后按照交强险处理,只是不管有无交强险,在交强险限额内(12.2万元)不区分责任,只是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公司根据当事人之间采取的纠纷解决方式不同而赔偿给不同的当事人。交警调解解决,且肇事方现行垫付相关赔偿的,保险公司根据调解协议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理赔给被保险人(一般为车主);诉讼解决的,保险公司会依据生效的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受害人可以据判决或调解文书领取赔偿款。这就是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