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在法院受理后十日以内会有宣判结果;要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宣判时间可延长到十五日。当事人可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关注进展。
(二)适用简易程序时,法院受理后二十日以内会审结宣判;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事人要留意这个时间点。
(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有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可根据案件情况预估宣判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