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判断丈夫在外贷款妻子不知情是否为共同债务,可查看贷款资金流向。收集家庭日常开销记录、店铺经营收支凭证等,确定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二)若怀疑是丈夫个人债务,要收集能证明贷款未用于家庭的证据,如丈夫参与赌博的相关记录等。
(三)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妻子可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