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下轻伤标准
构成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法(司)[1990]6号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就你所讲的情况,假设真是鼓膜穿孔,那就构成轻伤,根本不需要进行听力鉴定。不管是出气,还是要求赔偿,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一但构成轻伤,对方又不肯调解,肯定要负法律责任。根据态度(道歉,积极赔偿),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附带民事赔偿。
就你讲的情况,应该没有达到轻伤标准。(仅仅为分析,不打包票)
至于听力下降的鉴定,电测听只是一种手段。对方需要证明听力下降与本案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才是关键。
对方估计是想多要些赔偿,因为不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不立案,只能到法院自诉。
建议,请当地接警的民警进行调解,如果实在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最好请律师。
另外说句提外话,有些时候,不要太冲动。像本案,先和他家人沟通,就不会这样麻烦了。
上诉就是听力下降司法鉴定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