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一般不能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后,家属可以做的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现阶段依法可以做的工作是可以会见可以就审查公安机关是否超期羁押,并提出异议可以就公安机关办案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