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单纯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可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沟通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当侵犯肖像权伴随侮辱、诽谤等损害他人名誉情节较重,或有暴力、威胁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时,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