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基于各自意愿、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自由协商财产分割方案,无需一定平分。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财产分割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