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要求按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利息作为工程价款法定孳息通常能获支持,有约定计付标准按约定,无约定则按同期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可收集工程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据,如验收报告等,向对方主张利息。
(二)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法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补偿工程价款,债权利息也难获支持,此时需分析自身过错程度,尽量减少损失。
(三)在实际处理中,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具体案情及能证明自身过错程度的材料,以便法院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