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阅卷要遵循法定程序,侦查阶段无阅卷权,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有权阅卷,需按规定提交材料,在指定场所进行,遇拒绝可合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在侦查阶段不具备阅卷权。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代理人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阅卷申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阅卷需在司法机关指定场所进行,且不得篡改、毁损案卷材料。若司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或反映。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阅卷十分重要。若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阅卷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