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危险驾驶罪,应立即停止危险驾驶行为,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陈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如果认为自己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三)若犯罪情节轻微,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表明悔意,积极赔偿可能造成的损失,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