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租期内房东出售房屋,租客一般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该权利或房东将房屋卖给近亲属时,租客无此权利。租客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东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否则租客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租赁关系中,为保障租客权益,赋予了租客在房东售房时的优先购买权。然而,当房屋按份共有人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房东把房屋卖给近亲属,考虑到其他因素,租客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为保证交易的公平和效率,租客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房东也要提前合理通知租客。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或妨碍租客行使权利,侵害了租客的合法权益,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损失。但房屋交易中,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所以租客不能主张其无效。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