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先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成本。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无过错方可以积极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家暴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向法院主张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注意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防止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若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要及时保留证据。
(四)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的,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