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方面,各自保管好个人财产凭证,比如购物发票、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财产归属。对于共同出资的财产,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
(二)人身关系上,尊重对方的社交和情感自由,不过多干涉。在对方遭遇人身危险时,虽无强制救助义务,但也可基于道德进行适当帮助。
(三)对外关系上,告知他人自己已离婚的事实,避免他人产生误解。在涉及对外行为时,明确各自责任,不随意为对方债务作保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条表明离婚后各自财产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