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直接探视嫌疑人时,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去会见嫌疑人。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能会见,能了解案件情况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二)等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可尝试向办案机关申请,在经同意且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争取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