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期徒刑罪犯若想获得减刑机会,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要做到认罪悔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踊跃参加劳动并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二)若有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更有利于减刑。比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行为,应当减刑。
(三)无期徒刑罪犯需知晓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一般服刑二年以后才有减刑资格。减为有期徒刑时,正常情况刑期在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