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司26万公款已退还,可积极收集挪用时间短、未造成严重损失等相关证据,在法庭上向法官说明,争取法官在量刑时考虑这些因素,在较低幅度量刑。
(二)若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可在辩护时提出适用缓刑的请求。
(三)如果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要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事实,主动认罪悔罪,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