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概念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应当由侵权人给予近亲属的物质性收入减少的补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的原则进行分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和被扶养人共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共同分配。但具体分配方式不能完全按照《继承法》规定平均分配的原则,而是根据相关人与死亡人的亲密程度和优先照顾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分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2、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侵权人由此赔偿给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补偿性费用。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概念和赔偿年限
1、被扶养人生活费概念。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侵权人赔偿给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害人被扶养人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的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按照一定的计算标准给予受害人的被扶养人一定经济赔偿。
2、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年限。被扶养人未满十八岁,计算到十八岁;60周岁以下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抚养费赔偿年限是二十年;若被扶养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一律按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