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患方身份范围。当患者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患者自己参与医疗纠纷处理;若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法定代理人可参与;患者死亡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有权处理纠纷。
(二)遵守推选代表规则。患方应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表达诉求,代表要如实转达医疗纠纷处理进展和结果。
(三)依法依规处理纠纷。参与纠纷处理过程中,不得实施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患方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遵循这些法定途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