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修车后可主张多方面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赔偿就是车辆维修费用,要保留好维修清单和发票用于索赔。
(二)车辆因维修无法正常使用,可要求赔偿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像打车费、租车费等,留存好相关票据。
(三)若车辆为营运车辆,能索赔停运期间的合理损失,需提供营运收入证明等材料。
(四)索赔时先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按流程理赔。
(五)协商不成,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凭证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