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判断是否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考量,实施销售有毒食品行为不论有无危害后果均可能构成本罪。
法律解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须是故意,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该罪侵犯的客体较为复杂,既涉及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也关乎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实施了销售行为,且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掺有此类原料仍进行销售,像添加工业用盐、地沟油等情况。只要存在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即便未造成危害后果,也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对是否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