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遇到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既然双方已签订书面合同且您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已构成违约。从实务角度看,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整理好合同原件、工程验收单、往来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特别是能证明工程已按约完成的书面凭证;
2. 先通过书面函件(建议用EMS邮寄)正式催款,在函件中明确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款项,并保留邮寄凭证;
3. 若催告后对方仍不付款,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通过诉讼解决的成功率较高。特别提醒: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建议不要拖延太久。如果对方是恶意拖欠,还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正式的律师函作为催收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