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意外受伤未构成伤残但存在误工情况,受害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如医院的休假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等,以此向赔偿义务人主张误工费。
(二)赔偿义务人在面对受害人的误工费赔偿请求时,要审查其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判断是否确实存在误工事实和收入减少情况。
(三)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时,需明确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区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