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强迫交易罪,当犯罪嫌疑人符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可由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辩护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病情诊断书(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情况)、婴儿出生证明(针对哺乳妇女情况)等。
(二)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对应的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待司法机关审查。
(三)在司法机关审查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司法机关的询问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