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破坏交通工具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及时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展现悔罪态度。
(二)若造成严重后果,除自首和配合调查外,应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弥补所造成的损失,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三)若是过失犯此罪,要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争取得到受害者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