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协议离婚,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在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若有一方不想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到原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三)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