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离婚诉讼中彩礼返还纠纷,当事人应先明确自身是否符合法定返还条件,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
(二)在举证方面,需收集支付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彩礼给付、接收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返还条件。
(三)要清楚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返还情况,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若共同生活时间长、已生育子女等,可能少返还或不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