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标准法律未统一明确数额,有约定从约定且月补偿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约定则按一定规则补偿,单位不支付补偿劳动者有相应权利。
法律解析:
在行业竞争中,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明确的数额。司法实践里,若当事人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但每月的经济补偿金额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没有约定补偿金额,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这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劳动者可以进行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能够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如果大家在竞业限制协议补偿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