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亲友范围。监护人包括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亲”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近亲属,“友”指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定交情的人。
(二)衡量利弊。亲友担任辩护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若情况复杂,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