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判决生效后,即便原告不同意解除保全,被告也可向法院申请解除,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裁定解除,若原告恶意阻碍造成损失被告可索赔,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解除。
法律解析: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将来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当离婚判决生效时,这一目的要么已经达成,要么保全已无必要。在此情况下,被告若想解除保全,可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清晰阐明判决已生效,保全的必要性已不存在。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认定符合解除条件,便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原告存在恶意阻碍解除保全的行为,并且给被告造成了损失,被告有权要求原告赔偿相应损失。此外,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主动解除保全。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