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主观故意,需确认行为人是否知道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结合进货渠道、价格、交易方式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考量销售金额,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达二十五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这里的销售金额包含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三)关注未销售情况,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十五万元以上,或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十五万元以上,也可能定罪。
(四)处理竞合情况,若销售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