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和专利法。判定条件分为两类。第一类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涵盖三种情况。一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这和日常工作内容紧密相关。二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即使超出本职工作范畴,但因单位安排而产生。三是退休等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这种情况也视为职务发明。
(2)第二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等。并且,如果单位和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权属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归属。
提醒:
单位和员工应明确约定发明创造权属,避免纠纷。员工在工作中涉及发明创造时,需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