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主张情形,当自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或者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以及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时,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二)提供证据,要收集能证明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
(三)了解赔偿数额确定因素,关注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以便合理主张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