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入室盗窃有既遂和未遂之分,判断依据是是否实际控制财物,既遂已实际控制财物,未遂则因意志外原因未实际控制,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以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来区分既遂与未遂。入室盗窃时,当行为人把财物装入自己口袋、带出房屋,就实现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掌控,犯罪行为完成了财物占有状态的改变,构成盗窃既遂。而若行为人虽进入他人住所盗窃,但因被及时发现、未能找到财物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财物,就属于盗窃未遂。对于未遂犯,司法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会综合各种因素准确认定状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与入室盗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