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开发计算机软件前,合作开发者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著作权归属和行使方式,避免后期纠纷。
(二)若软件可分割使用,开发者在单独行使各自部分著作权时,要注意不能侵犯整体软件著作权。
(三)当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开发者应积极协商著作权行使事宜;若无法协商一致,无正当理由时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外的权利,并且要合理分配所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