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返还彩礼的财物通常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实践中,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三金等贵重首饰,以及数额较大的现金如彩礼钱,会被认定在应返还范围内,因为它们价值高且与缔结婚姻紧密相关,或是促成婚姻的直接经济付出。
不过,一些价值较小的日常礼品、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或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的支出,通常不认定为彩礼,无需返还。具体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要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有无生育子女、过错程度等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判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给付彩礼时,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物性质和用途。
2.保留好给付财物的相关凭证,如购买发票、转账记录等。
3.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