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全面涵盖各类证据。对于物证,仔细收集现场遗留物品,如衣物、使用过的器具等;书证方面,及时提取相关聊天记录、邀请函等,注意保存其原始载体。
(二)确保证据关联性,收集的证据要能清晰体现多人参与且行为具有淫乱性质。比如视听资料要能明确看到多人的不当行为场景。
(三)严格遵循合法程序收集证据。侦查人员要按照法定侦查手段进行,避免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防止证据被排除。
(四)整合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将不同种类证据进行关联分析,使各证据相互印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