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无效婚姻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积极收集证据,主张归自己所有。
(四)对于共同购置财产,能分清份额的按份额分割,难以分清的,提供对财产贡献大小等方面的证据,以便合理分割。
(五)若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要注意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