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进一步体现自首的诚意,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在经济赔偿等方面达成更圆满的解决方案,巩固获得的谅解成果。
(三)若犯罪嫌疑人在团伙中作用较小,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身责任相对较轻,为从轻量刑提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