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人员,在认定抢夺罪结果加重犯时,要严格审查抢夺财物的数额,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确定数额是否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标准。
(二)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判断“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抢夺行为是否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财物损失程度等。
(三)对于公众,应了解抢夺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认识到抢夺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不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