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原则上不能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则除外。所以男方在女方孕期想离婚,要先确认是否符合特殊情况。
(二)若符合离婚条件且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女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女方需收集男方过错的相关证据,以确定物质损失并争取合理精神赔偿。
(三)若男方无上述法定过错,仅是普通离婚,法律上无赔偿要求,但男方可自愿补偿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