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怀疑涉嫌诈骗罪,当事人及其家属要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证据收集情况,以便知晓是否可能面临长时间拘留。
(二)若认为自身情况不符合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情形却被长时间拘留,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要求办案机关说明理由。
(三)若在拘留期间,家属可考虑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在证据不足时协助申请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