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在了解到审理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后,可推测一两个月左右开庭,期间留意法院通知。
(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依据六个月的审结期限,可知通常立案后两三个月左右开庭,保持关注开庭信息。
(三)若遇到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进行鉴定等情况,要做好时间延长的准备,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掌握案件排期和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