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调解时,双方应提供完整真实的抵押物品资料,包括抵押合同、物品现状等,以便在协商抵偿或拍卖变卖时能准确评估价值。
(二)在协商以抵押物品折价抵偿债务时,要对抵押物品的市场价值有清晰了解,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意见,避免一方利益受损。
(三)若选择对抵押物品进行拍卖、变卖,要遵循相关的司法程序,确保过程公开、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