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是追讨个人财产的温和方式,直接与债务人沟通,确定债务金额和还款安排,达成还款协议,既能避免高额成本,也能维护双方关系。
(二)协商不成,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核后符合条件会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无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追讨是最后的手段,准备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