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平时要严格管理好动物,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防止动物伤人。若遗弃动物,遗弃期间动物伤人也要担责,所以不能随意遗弃。
(二)若因第三人过错致动物伤人,被侵权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索赔。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被侵权人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动物伤害,饲养人、管理人在非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的情况下,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但若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害,饲养人、管理人要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